基建管理处是学校基本建设、维修管理和国土空间管理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市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,做好基建管理工作。
二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编制、修订校园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,编制学校基建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及协助国拨资金的申报。
三、根据学校年度基建经费安排,编制学校年度基建项目投资计划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四、负责新建项目立项及报批工作。
五、配合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,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咨询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、设备采购等全过程的招投标工作,并签订相关合同。
六、按照工程项目计划,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。组织施工实施,严格施工管理,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,负责在建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、安全、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及概、预算,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及造价管理,协同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及结算的一审工作,并向审计部门报审。
八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保修工作。
九、负责基建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,做好年度统计、总结工作,收集整理建设档案资料,包括前期资料、设计文件、施工技术资料、竣工图纸等。
十、负责学校土地资源和国土红线管理,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土地征收、出让的相关手续,协调处理与基建和土地相关的周边关系。
十一、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工作小组会议的日常工作,召集基建修缮工作小组会议,落实会议决议。
十二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Copyright©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.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00288 号